今天去上五E的英語課,順便和Andy、Ruby和Jack商量誰要代表他們班參加朗讀比賽。Andy很不高興,不高興的原因在於他被強迫參賽,因為Ivy要他今年代表學校對外比賽,但Andy覺得自己的事情已經夠多了,又想參加話劇,又要練琴,每天晚上都得很晚才睡,我對Andy很抱歉,要不是當初我告訴他,希望他退出比賽,好讓班上或是其他班的小朋友有勝出的希望,聰明懂事的他,馬上就了解我的意思,跟我達成共識,不再參加英語朗讀比賽,給別人一些機會。就怪我多事吧,結果Ivy就去跟主任說我不讓Andy參加比賽,好像我壞了他的好事一樣,主任指示說就讓他兩頭軋戲吧,當然這原本就可行的,但是小小年紀,就要蠟燭兩頭燒,我替他感到心疼,如果當初我不要告訴他這些事,他就不用像被大人耍一樣,一會兒不參加,一會兒又說又參加,Andy很無奈的兩手一攤說:「這事情你們大人決定就好!」
每次選擇參加朗讀的代表時,我都很心痛,因為一班總有四、五個自願參加,卻總是只有兩個得天獨厚的人可以比賽,當然我也明白這是人類社會競爭的不二法則,但是每當看見那些落選學生眼裡落寞的眼光,我總感到不捨,他們有勇氣想要參賽,我們卻禁止他們參加比賽,他們沒有機會來證明自己的能力。社會的精英主義就像這樣不斷地在學校中複製,每年參賽的總是那麼幾個人,這樣的比賽有什麼意義?學校教育不在讓個人潛能得到最大的發揮嗎?而我們卻禁止這些潛能的發展?
三年級的小朋友都很擁躍的舉手想要參加,不管會唸的,還是不會唸的,到了五年級,就只能勉強的湊出兩個人,半推半退的參賽,那些有意願,甚至是有能力的人不敢舉手,因為他們早就認定他們會被比賽摒棄在外,與其被拒絕參賽,不如就不要參賽了,反正每年比賽的人總是那麼幾個,而前三名也只是輪流交換位子罷了!
我們的教育究竟是要鼓勵小朋友呢?還是為比賽而比賽呢?若早就知道誰會比較優秀,那又何苦辦這個比賽呢?
現在的我沒有能力改變現狀,我只能努力保住自己的飯碗。
最近我們學校即將舉辦一連串班際的英語相關的競賽活動,也有朗讀比賽。我的方式是自願的學生為優先,請他們出來唸一小段文章,再由全班同學們表決由誰參賽。這當中也有某些競賽只有一位同學自願參加而已。雖然選出來的學生可能不是最有利於競賽結果的人選,而我個人覺得志不在得獎(雖然我也想當個指導學生得獎的老師),而是能讓這些勇於表現的學生有個難忘以及成長的經驗與美好的回憶。對我來說,這樣就夠了。